长发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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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别说爬到上面去玩。 我知道,这事绝不是代兵一个人干的。 在村子里,二叔能写会画,还打的一手好算盘,是从小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人。但我却最佩服代维成,他不但能写会算,能说会道,更重要的是,他家里还有全村最多的藏书,什么名城史话、袁世凯的故事之类,一帙一帙的。有一次到代兵家去玩,正看见代维成从古桐色的书厨里把那些“宝贝”往外搬,那书都保存得整边整角,打开雪白的扉页,里面还有一幅幅精美的图画,像是集邮册里的邮票,着实吸引人的眼球。特别是那几本线装书,湛蓝的颜色有如过去的历史,让人看了神往。我倚在门槛上,注视着代维成小心翼翼的把那些东西托起,一本一本地翻动着,又轻轻的放回原处。代兵说这样可以防霉防蛀,以前代兵跟我说的话我大多数不相信,但这话我可相信。回到家我便学着代维成的样子,把父亲的书从那只老梨花柜子里取出,挨个的翻一翻。父亲的书是当村干部时保存下来的,有薄有厚,但统一都是白皮红字,什么批林批孔文件汇编、爱憎分明,做祖国的好青年之类的,我看不懂,也懒得去看。代兵家的书成了最吸引我注意力的东西,甚至超过到大苇塘里去捡“咋咋七”的蛋和到村北的藕坑里摸鱼。 一天快放学的时候,代兵从书包里掏出一本唐诗三百首,那是一本如砖头般编者按理想,我们总在世俗的故事中泯没它,之后是无尽漫长的黑夜。不甘平凡,是每个人的愿望,实现,却不只是一时意气风发。写作手法很现实,将每个人物的心理及外行都刻画的淋漓尽致。厚实的东西,这个教室里的大多数孩子都没有见过,我们是三个年级的学生挤在一间教室里的。代兵眉飞色舞的显摆起来,我央求了半天他才不情愿的让我看五分钟。我把书铺在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