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崇高与渺小
书迷正在阅读:被大佬们强制爱了 , 舔狗食月 , 背叛的沉沦(NP、出轨、乱伦、高H) , 主人的爱 , 职业Beta的素养(骨科) , 不乖的狗是要被惩罚的[虐攻] , 【考彪】Everybody hates 彪 , 盗墓主攻:今日壮受被干到哭泣了吗 , (原神)关于一些成男上了空这件事 , 给喜欢的黄文画黄图 , [虫族主攻]雌虫用星球求我把他做到怀孕 , 【总攻】普通人类的虫族生存法则
完成《法制文化丛书》之二的创作,比完成该丛书之一更困难。因为越往后写,想的问题越多,越深,越广泛。 生活得更美好,这是人类共同的愿望。 创造美好生活,这是人类共同的目标。 崇高的人,往往是牺牲自己的美好生活,让别人生活得更美好。 渺小的人,则往往是损害、破坏别人的美好生活,让自己生活得更美好。 依我们之见,法律则将人们的行为介乎这两者之间,既不要你牺牲自己的利益,去换取别人的幸福;也不要你损害别人的利益,换来自己的幸福。公众之间,过一种平静、和谐、正常、有序的生活。各得其乐,各享其美,互不侵害,互为照应。 说到底,法律对人的要求并不苛刻,并不因为你身体状况差,而守法困难;也不因为你文化水平低,而守法不易。法律要人们做的,如同分辨黑白一样的简单。打个也许是不恰当的比喻。法律与人,如同汽车与公路,火车与铁轨,飞机与跑道,轮船与航标。是平平安安、快快乐乐;是粉身碎骨、惨不忍睹,就在寸步之间或分秒之差。 法律就是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