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之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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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讨厌出门买东西还要从钱包里掏出一沓纸币,或是十公里内找不到一条商业化街道。这里是我众多的房产之一,第二星的夏季较为凉快,我偶尔会来避暑。 新闻上说,这位当红偶像在河边为情自杀,还穿着从第五星演出归来时的定制礼服。报道中称找到了亲笔遗书,甚至将她的“去世”渲染成天崩地裂的大事。我一时间无言以对,毕竟我对互联网的那些娱乐板块,真的毫不了解。 沉默之中,我打开手机输入了她的全名……原来百合已经24岁了。那怎么会看起来还像个小nV孩?扑面而来尽是些负面新闻。包括但不限于自杀、自残、面对粉丝态度恶劣、在社交软件上发表不当言论、辱骂同公司nV偶像,甚至还有她去夜店跳舞的视频。 百合到底在做什么? 但我认为这些都是小事情。如果她还愿意继续做偶像,花点小钱就能解决。能用钱解决的事,从来都不算什么事。就算我和当红偶像待在同一个房间里又怎样?难道那些三无人员就配和她同处一室吗? 我说服了自己,但百合告诉我:“我不想做偶像,我想跟你一样,在这个地方住下来,没有任何人会认识我。” 我忍不住问她:“新闻上是真的吗,你为什么要去河边呢?” 柔紫sE的玻璃映着她的脸。这个杯子上有些紫sE的凌波纹路,能折S出一点紫里透白的、诡谲的光,是有些变换的感觉。 她将指尖不断地摩擦着被子冰凉的玻璃,玻璃是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