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h - 综合其他 - 我暗恋你好久了在线阅读 - 第一章重遇

第一章重遇

    坐在咖啡厅的我,正在角落使用着笔电,和往常一样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面。

    我时不时看向窗外的车水马龙,不禁感叹。

    “这又过了第几个三年了呢?”

    笔电的右上角又抹不去的胶贴,已经不知道积下多少灰尘了。

    曾经电脑上角贴了一张许久的合照,但是时间久了黏力都黏不住照片。

    我停住手上的事情,看着电脑荧幕上的文字一字一句。

    都是在述说我这一段平凡又不平凡的人生。

    每一个字都是如此刻骨铭心。

    多年前的我,和现在一样坐在这个咖啡厅,这个角落。

    同一个晚霞丶同一个咖啡气味。

    那年的我,只是一通电话,彻底把我的人生重新改写了一幕。

    看似没有改变,但明明所有都不一样了。

    那年还贴在我笔电上的“拍立得”如今想起来。

    仿佛依旧还是昨天发生的事情,那是一张照片是我和他第一张的合照。

    亦是跟他拍过的最後一张合照。

    看着照片的二人情同手足一起搭在对方的肩上,那年我们曾经笑得如此灿烂。

    我随手拿起桌上的茉莉花茶抿了一口。

    “恰好又过三年了吧?”

    那一刻仿佛Ai神丘b特对我施展神奇的魔法一样。

    桌子上的手机忽然响起。

    也是这一个电话,改变了我平凡的人生。

    ......

    来电显示的人名正是照片里的那个人。

    我手不自觉兴奋的颤抖起来默默接过电话後,听见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对我说。

    “喂!男人婆!好兄弟!三年都没找过我!有没有把我这个兄弟放心上!快来陪我喝两杯!”

    我听见他的来电後,让我有点不知所措的发呆一会。

    三年来都不曾联系过的人,居然没想到是这样的情况下让我们再次相见。

    当我挂掉了电话後,没过一会收到他line传来的地址。

    “小桐今晚帮我店锁门,我有事出去一趟。”

    “好的老板。”

    我交代好事务後,便离开咖啡厅在路边拦下一台出租车。

    “这里什麽时候开了一家夜店了?”

    当我站在门口时候已经被它的外观深深x1引住。

    这可和平常看见的夜店不是一个格调。

    从外面看起来就仿佛是天堂仙境一样,到处都是白sE和蓝sE蕾丝的装饰。

    “蓝玲花?居然夜店也会也这些花作装饰?而且还是真花,应该不容易养吧?”

    看着夜店外都有看似正经的保安站门外。

    让我也稍微安心一点,起码知道不是什麽品流复杂的地方。

    .....

    然後我走进夜店里,这里没有吵闹的音乐,也不像夜店一般有刺眼的灯光。

    b我所认知里,应该算是品酒的小酒吧之类的吧。

    在柔情的音乐下,还是夹杂不少客人聊天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穿过人海,好快便看见他。

    看着他烂醉如泥的模样,已经失去当年认识时的“yAn光”。

    他曾经朴素的黑发,变成漂过无数次的雑草。

    完全破灭我对他当年青涩的印象。

    看酒吧台上数不清的空杯,还有软瘫在桌上的男人。

    不禁倒x1一口气。

    我吃力搀扶着已经醉到无法自立的男孩离开酒吧台。

    幸好有酒吧保安主动协助的情况下,好不容易把他扶到酒吧大厅的沙发上休息。

    “你是谁啊?我好兄弟男人婆还没来呢?怎麽来了个nV的啊?我没叫小姐啊!你起开!”

    男人不断开始说起酒话。

    听着他借醉意胡言乱语得知,原来他和nV友意见不合吵架。

    所以一人独自到了酒吧喝闷酒发泄。

    我缓缓从袋子取出手机拨打起好久没拨打的号码

    “喂,好久不见。那个,你男朋友在酒吧喝醉了。额,他误打了电话给我,地址是在东街的....”

    我还没说完酒吧的地址却已经被挂断了电话。

    看着手机深深的叹了一口气,通话记录不到五秒就“通话结束”

    她曾经是我很好的姐妹。

    直到又一天我看着她很开心挽住这个男人的手站在我们的面前。

    一脸幸福的看着男孩向我们宣布他们恋情时。

    是她让我在那一时刻放弃了对男孩的这一份固执。

    因为我并不想因为这样破坏大家的感情。

    但是没想到命中注定还是让我失去这辈子最好的姐妹。

    还记得他们公开恋情的晚上,没多久我就收到了来自nV孩的短信。

    “我知道你暗恋他三年,那又怎麽样。他现在是我男朋友了,麻烦你离我们远点。”

    这一刻,彻底将我们三人的友情画上了句号。

    而且从那之後我再没有勇气拨打她的手机号码,更再没有机会可以和她再谈天说地过。

    短短的一天的时间让我失去了两个最好的朋友。

    没过多久,nV人气冲冲的走进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