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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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怪他,怎么能一时着急而忘了南欢最讨厌有人对她说教了呢。 南欢推开宋觅,直接赤着脚往外跑。 虽然说北塞的打扮看上去就像是不Ai穿鞋的,但是实际上,还没有多少人真的能在荒漠和草原上光着脚行走。 南欢赤脚,纯粹是因为一时兴起,加上离阿爹的帐篷也近,才会这样g。 南欢跑到了主帐篷那边,一把掀开了帘子。 在帐篷里用着馕和羊N的北塞王看见南欢顶着半头可以编完的头发,还赤着脚就跑了过来,立马头疼了起来。 “尔塞满,你赤着脚会被烫伤的!”尔塞满,在北塞的语言当中,是我的珍宝的意思,也是所有北塞人用来称呼自己儿nV的称呼。 南欢在北塞王对面坐下,毫不在意地开口:“现在早得很呢,连慕呢都没有升起来,地上一点都不烫了。” 说完,南欢拿起桌上的羊N糕咬了一口。北塞王叹了一口气,放下了手上的东西起身走到了南欢背后,把没有编完的半边头发捞了起来,继续着这项工程。 北塞的nV子,因为信仰天祖nV神,所以日常出行都顶着一头小辫子,这样的小辫子,自己编倒也不是不可以,但要追求好看的话,还是要其他人来编最好。 因为这样,北塞的男儿都得学会编辫子,如果不会的话,成年之后是万万迎不到媳妇的。 所以,北塞王这么一个身形高大,手掌心里都是老茧的男人,编起辫子来一点都不生疏,还能编出好几种花样来。